星空体育app官方下载 0焦油口味多还能治咽炎?警惕电子烟扮成雾化器网上大肆售卖
在学校里悄悄抽烟,老师不太可能察觉,烟味也不是那种特别刺激的。最近,天津的一位名叫李先生的市民在翻看某个社交平台时,看到了一条“可能认识的人”的动态。那张动态的网友头像展示了一名男生正在吸烟,他发帖的目的是展示自己的“成果”——几件形状细长、色彩各异,类似打火机的小物件并排放置。这位网友在评论区回应他人称:“这些全都是带有水果香味的电子烟产品,公开市场上已经不允许销售了,不过我这边有办法弄到。”
李先生点击进入该账号的主页,浏览其历史记录时发现,此人竟然是他刚刚步入高中的侄儿,年仅16岁,却不知从何时开始养成了吸食电子烟的坏习惯。经过他的询问星空体育官方网站,侄儿坦白称,是他在浏览贴吧时,看到别人发布的售卖广告,出于好奇心私下联系卖家并下了订单,此后便陆续在那人那里购买了多次,“卖家声称其货源丰富,种类繁多”。
在此之前,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其中明确指出,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途径进行销售。到了2022年10月,我国正式实施了电子烟的国家标准,规定电子烟产品只能呈现烟草的风味。
尽管如此,《法治日报》的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目前仍有大量电子烟在网络上进行销售。其中,部分产品伪装成“草本雾化器”,而另一些则通过各种水果口味来吸引顾客。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在网络上销售的电子烟甚至缺乏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和生产厂家信息,属于所谓的“三无”产品。
专家表示,网络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已被严格禁止。部分不良商家利用“草本雾化器”无焦油等宣传,声称其不属于电子烟范畴进行销售,然而这些所谓的“雾化器”实则与电子烟无异,亦应纳入禁售范围。网络空间不应成为非法商家及无标识电子烟的滋生地。相关部门需增强打击强度,对“草本雾化器”等新兴电子烟产品或采用隐晦语言规避监管的行为,要迅速发现并予以处理。网络平台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对入驻商家及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防止为它们在线上推广提供便利。
漫画:李晓军
宣称无危害能治病雾化器实为电子烟
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中,河北沧州的张先生在网络平台上留意到有商家在推广“草本雾化器”。该商品的介绍页面宣称其具备“健康无烟油”的特点,并提供多种水果口味供消费者挑选。商家反复强调该产品并非电子烟,并且具备中药辅助治疗的功效。
店内陈列着一款张先生曾购买的果香型电子烟,该商品亦被标记为“雾化器”。自从电子烟国家标准实施以来,张先生久未尝过果味烟,此刻他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毫不犹豫地订购了一盒。闲暇时刻,他常从口袋里掏出这款烟,轻吸几口。自此,他成为了该店的忠实顾客。
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的雾化器,该装置外观与打火机相仿,通体呈绿色,顶部设有进气口。将雾化器含入口中吸气,便能产生雾气,其使用感受与吸电子烟并无二致。
张先生透露,他是在一个二手交易网站上偶然发现了雾化器的商品信息,在购买过一两次之后,便直接与卖家建立了个人联系,并转为了线下交易方式。
记者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线索进行搜索,发现不少二手交易市场和网购平台上有商家在销售所谓的“草本雾化器”。这些商家常常声称他们所售的“完全是草本雾化器,绝非电子烟”,标榜其产品不含焦油和尼古丁,不仅无害于身体,还能帮助缓解咽喉疼痛、慢性咽炎等疾病。更有商家特别标注“合法合规,水果口味”。
在某电商购物平台上,一家店铺名为“××草本雾化小店”的商家正销售着各式口味的雾化器产品,包括百香果、椰子水、西瓜等共计27种口味。这些雾化器的销量大约在每款60件上下。店铺简介中宣称其销售的是创新的电子喷雾剂,并强调其为“一手货源”。然而,在商品详情页中并未提供任何具体的产品信息。店铺的商家信息表明,该商家属于电商平台的个人经营者身份,因此无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岳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依据烟草专卖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电子烟被界定为“用于产生气溶胶并供人抽吸等用途的电子传输设备”。此外,这些法规还规定,即便是无尼古丁的电子烟,也应被视作电子烟的一种,并强调“雾化液必须含有尼古丁”,从而确保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上述商家销售的“草本雾化器”,尽管在商品描述及销售用语中竭力否认其与电子烟的联系,但事实上,“草本雾化器”的内部成分与雾化物的定义相符,应当归类为电子烟范畴。
7月10日,公安部经侦局对外公布了一份关于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名单,其中便包括了四川眉山地区的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的新型“中药雾化器”类电子烟案件。
2023年11月,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针对赵某等人的非法经营行为,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经调查发现,自2021年起,由赵某领导的犯罪集团设立了六家与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相关的公司,宣称制造“口鼻给药器”和“口鼻气雾给药器”等医疗器械。然而,这些产品在组装、外观、功能以及工作原理上与电子烟极为相似,具备加热雾化功能,并且配备了多种具有特征性的口味雾化液。经烟草质量监管机构的评估,所涉产品未含有尼古丁及其他中药材成分,归类于电子烟类别。
据调查,该犯罪团伙大量制作并发布虚假广告,声称其产品能够增强免疫力、提升睡眠水平,并有助于戒烟或控烟。特别是,他们通过制作时尚、炫酷的视频,以及设计成卡通形象、拥有多种水果风味的特殊产品,诱使众多未成年在校生尝试吸食。
赵某等人目前正因涉嫌触犯非法经营罪,经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已同意对其执行逮捕。同时,该案件的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仍在持续进行。
平台引流私聊交易涉嫌构成非法经营
“你要觉得不够劲,不妨买电子烟,也有水果味的。”
在与某二手交易平台上的“××电子雾化器”商家交流过程中,商家透露,他不仅拥有多种口味的水果味雾化器,还备有大量口感上乘的水果味电子烟。若有意购买,需提供另一个社交平台的联系方式。
记者在其发送的收藏笔记中发现,该商家销售了众多品牌的电子烟产品,这些烟弹的口味都以水果为主,如“菠萝橙子”、“寒冰草莓”以及“芒果冰”等,而每支烟的价格则介于60元至70元之间。
记者观察后注意到,该电子烟产品页面中,那些价格低廉且销量颇高的商品星空体育app官方下载,竟无任何品牌标志,亦无生产地、原材料等相关文字信息。商家解释称,这类电子烟兼容多种品牌的果味烟弹,因未标注品牌,故而售价更为低廉。
记者观察到,在众多二手交易及社交平台上,众多个人卖家正出售无品牌、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标识的果味电子烟。记者假扮成消费者,向多位平台上的商家进行了咨询,他们均透露手中尚有果味电子烟存货。这些卖家有一个共同做法,那就是在相关平台上发布信息吸引顾客注意,随后要求顾客添加他们的个人联系方式以完成购买。
岳强指出,依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电子烟等新兴烟草产品需依照卷烟的相关条款进行管理。因此,销售此类产品必须获得相应的专营专卖许可。若商家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根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或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星空体育app下载入口,他们可能面临一系列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被责令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至50%不等的罚款;同时,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将被公开销毁。若情节特别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汤建彬向记者透露,网络销售雾化器等商品可能涉嫌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罪行,同时也有可能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若雾化器等商品被认定为医疗器械,而商家未持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生产许可证,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姜孝贤,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指出网络销售电子烟时,不可避免地会有对产品进行直接或间接宣传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触犯《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此外,若商家发布的是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且情节恶劣,则可能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
销售乱象亟待规制加强涉烟信息监测
我不吸烟,却恰好找到了一种可以满足我模仿吸烟幻想的设备——草本雾化器。某社交平台上的用户“小笼包”在发帖中提到,为了拍摄一组照片,他使用了这种雾化器来模拟吞云吐雾的景象,未曾想却因此陷入了其中。在其评论区,众多昵称中带有“水果××”字样的账号纷纷留言,有的询问“购物入口”,有的则表示“存货可以找我”。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所谓的“草本雾化器”以及带有果味的电子烟在网络上广泛流行,部分平台甚至间接地成为了非法电子烟销售商吸引顾客的场所。
在一家网络购物网站上,键入“雾化器”一词,便迅速出现众多相关商品。而在另一社交平台上,尽管搜索“电子烟”或“雾化器”时,系统会弹出警示信息“小小一支烟,危害无穷!网络销售香烟系违法行为”,但相关讨论帖并未被删除,许多商家以分享为幌子发布帖子,并在评论区留下购买链接或个人联系方式以吸引顾客。而一旦用户点进此类帖子,后续平台会持续推送大量同类帖。
汤建彬认为,网络交易平台作为交易服务的供应方,肩负着对加盟商家及其所售商品进行细致审查的职责,同时承担着信息透明的义务:平台需保证商家在销售时提供详实、精确、全面的商品资料,涵盖商品的各项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此外,平台还需履行监管职责、迅速应对义务以及协助调查的义务。若平台监管不力,或许将面临包括警告、罚金、强制歇业整改在内的行政处罚,以及可能的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而法律制裁的严厉程度将根据平台监管失误的严重性和违规行为的性质来定。
姜孝贤提出,平台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迅速关闭销售电子烟的账户和店铺,并撤除违规商品。对于无法明确产品属性的新产品,平台应立即行动,保留相关资料并向相关部门汇报,依据部门的鉴定结果采取后续措施。若平台未能妥善执行这些监管责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岳强指出,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平台为追求非法收益,或许会对不符合标准的店铺列入“白名单”,忽视必要的审查程序,甚至通过提升会员费、上架费等手段来规避审查。据此,我们可以推测,这些平台在主观上存在故意违法犯罪的意图,而在客观上则表现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的迹象。
岳强提出,针对电子烟网络违规销售这一乱象,首要任务是强化对违法犯罪的查处与打击,全面展开全国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此过程中,既要严厉打击犯罪,起到震慑作用,也要加强宣传,广泛告知社会各界,并对广大民众进行教育。再者,必须强化平台应承担的主要责任,相关部门需迅速向平台发布通告或信息,督促各平台自行检查并纠正问题,并迅速撤除违反法律法规的商品链接。
姜孝贤提出,需实施分门别类的监管措施,以填补监管的空缺,并确立监管的依据。同时,强化并优化互联网烟草信息监测平台的建设,提高数据搜集与解析的技术能力,持续增强对互联网烟草违法案件的侦破能力。此外,还需加强不同行政部门间的协作监管,并设立专门的跨部门互联网烟草监管小组。
汤建彬指出,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持市场公平竞争,平台需完善审核、信息公开、监管及协助调查等机制。从根本上防止违规产品进入消费者视线。雾化器产品有其合法使用目的。在销售此类产品时,商家需提高法律意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保证产品合法合规。在销售产品之前,务必详尽掌握其特性、应用领域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以防触及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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